温泉是从化的一张亮丽名片。对于资源税改革后,地下热水税费负担可能增加的情况,广州从化区局积极服务区内温泉产业,通过全面调研、积极协调、优化服务,落实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。广州辖区内仅有从化、增城两区拥有地下热水。8月是资源税改革后第一个征期,从化区地下热水申报企业6家,占广州地下热水资源税75.6%。改革前后地下热水税费负担均为2元/立方米,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得到体现。一是全面调研摸清企业状况。向企业了解其缴交矿产资源补偿费、水资源费的情况,包括缴交方式、期限、标准等,理清企业的费金负担情况,同时,加强政策宣传,宣传辅导覆盖面100%。二是积极协调避免税负加重。与国土部门沟通解释政策,争取支持配合;及时将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向上级部门反馈,避免改革后税费重复征收;密切联系水务部门,多番请示沟通,最终确认企业凭资源税完税凭证到水务部门缴交水资源费,能获得减半征收。三是优化服务支持企业发展。首月征期结束后,及时完成数据统计,对比改革前后税负分析,梳理出4个存在问题及4个建议及时上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