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专业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
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刑事动态
管辖知识
刑事案例
强制执行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刑事动态
管辖知识
刑事案例
强制执行
犯罪状态
刑罚分类
刑事审判
刑事鉴定
罪罚轻重
律师案例
最新文章
吴益辉律师案例二
吴益辉律师案例一
驳回刑事自诉案件的经典案
改变罪名的经典案例{故意
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获得轻判
上诉费用要给多少 简易程
民事行政抗诉的特点 刑事
简易程序适用中的几个问题
犯罪状态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轻、减轻、不
2018年5月25日
广州专业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
http://www.zdgzygysh.com/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,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;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;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不予处罚。此外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:情节特别轻微的;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,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;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;主动投案,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;有立功表现的。
文章来源:
广州专业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
律师:
吴益辉
[广州]
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13711190800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zdgzygysh.com/news/view.asp?id=915010517191
[复制链接]
访问律师网站
手机微站
最新文章
非犯罪情节有哪些情形
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组织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
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
国际犯罪集团走私活人到美国卖器官
如何去认定犯罪集团?
相关文章
首页
-
关于我们
-
专长领域
-
律师文集
-
相册影集
-
案件委托
-
人才招聘
-
法律咨询
-
联系方式
-
友情链接
-
网站地图
-
Copyright@2024
广州专业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
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