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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应当遵守

2016年12月28日  广州专业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   http://www.zdgzygysh.com/
 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  (1) 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服从监督;

  (2)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,不得行使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权利;

  (3)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;

  (4)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;

  (5) 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。

 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。


文章来源:广州专业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

律师:吴益辉 [广州]

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3711190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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