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

-麦鸿强

18126802430
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文章详情

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?

添加时间:2018年3月3日 来源: 广州故意伤害犯罪辩护律师   http://www.zdgzygysh.com/
刑事拘留的时间: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,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—4日,检察院审查的时间为7日。(共10—14天);
对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日(共37日)。

联系电话:18126802430

全国服务热线

18126802430

律师手机站

网站管理 Copyright ©2018-2025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